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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市殯葬園區為辦理110年度清明節法會祭典活動,自110年4月2日起至110年4月5日止調整服務時間與暫停受理各項殯葬業務之申請

(一)清明法會祭典時間:110年4月3日上午9時至下午4時。

(二)火化場自110年4月2日起至110年4月5日止暫停火化作業。

(三)第一、二納骨塔於祭典期間(4月3日及4月4日)停止受理遺骸進塔及遷出業務。

(四)小禮堂(松柏蘭竹菊)自110年4月5日起開放使用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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