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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5年清明期間期間避免公墓火災宣導事項

因應清明掃墓期間避免公墓火災,請民眾儘量將砍除後雜草集中堆放,勿自行焚燒,並善用紙錢集中載運焚燒等措施。
來函單位:臺東縣政府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15年2月2日
發文字號:府授消預調字第1150023085號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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